2005年3月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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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性病等应强制免费婚检
副省长盛昌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北京专稿 “自愿婚检的举措直接导致婚前医学检查人数锐减,后果不敢想象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副省长盛昌黎前天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连续用了5个“不敢想象”来形容婚检率骤降的危害。她说她将在本次大会提出修改、完善《婚姻登记条例》的议案,建议艾滋病、乙肝、性病等传染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必须列入婚检项目,费用可由政府负担。
  我省出生缺陷婴儿每万人多出17人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婚检量不足以往的10%。与条例实施前相比,深圳的婚检率从100%减到了5%,上海从98%降到了3%,我省则跌到了1.57%。
  与此相反,因遗传性疾病、先天性梅毒、淋病感染等造成的残疾和缺陷新生儿大量增加,影响了我国的人口素质。“去年我省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由上一年的1.25%上升到了1.32%,也就是说每出生1万名婴儿中,存在出生缺陷的比往年多17个,而我省每年要新增40多万人口,日积月累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盛昌黎代表忧心忡忡地说。她认为,像乙肝等许多疾病完全能够通过婚检来避免传播和遗传,一针乙肝疫苗就能阻断母婴传播。
  建议设定婚检必检项目费用由政府埋单
  盛昌黎代表说,我国的《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姻法》也规定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公民禁止结婚,而新《婚姻登记条例》不再要求公民在办理结婚手续时出具检查或鉴定证明。“法律法规之间的冲撞和条款的不严密,使得大量不应当结婚的公民顺利地领到了结婚证,从而导致原本应该成为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屏障的婚检变得形同虚设。”
  针对我省舟山等地实施免费婚检的做法,盛昌黎代表认为,实践证明,免费婚检能够吸引一小部分人自愿婚检,但收效还是甚微,因为完全自愿的方式解决不了公民社会责任和自我保健意识淡薄的问题。
  盛昌黎代表建议,应该修改完善《婚姻登记条例》,在婚姻登记的时候,针对艾滋病、乙肝、性病等传染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要求婚姻登记者出具体检证明,而政府应当将这部分内容纳入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婚检费用埋单。另外,还可就其他婚检内容制定收费合理的自选项目,由婚姻登记者自愿作出选择。